(示意圖,非當事人)
台北市一名50多歲的運將郭男,去年6月透過臉書認識1名15歲美少女,2人今年3月第一次見面,4月發生性行為,少女指控郭男持槍恐嚇強迫她「嘿咻」14次,甚至還強拍裸照威脅,但台北地檢署查出,少女不但稱郭男「老公」,還傳LINE給郭男:「我在自慰你要不要看」、「老公,我要高潮了!」認定郭男未違反對方意願,但因郭男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,今仍依與未成年性交等罪起訴郭男。
據瞭解,郭男在臉書上假扮事業有成的大叔,謊稱自己的職業是拍廣告,擁有自己的片廠,拍過無數內衣廣告,但因為罹患重病、在外仇家太多,只好偽裝成計程車司機,並隨身帶槍,以便遇到狀況時,能隨時反抗、落跑。
郭男的假身份,像極電影情節裡的橋段,觸動少女內心深處情愫,今年3月間,2人第一次見面,郭男還特地開了一輛借來的凌志轎車,少女信以為真,開始與郭男交往,並在汽車旅館、郭男的計程車內,發生14次性關係,郭男還隨手拿出平版電腦、手機,拍下2人性愛影片。
▼所謂的大亨其實只是一名窮運將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)
少女每次想要前往郭男的片場,郭男都拿不同的理由搪塞,少女開始懷疑郭男的真實身份,認為他根本不是大亨,只是一名窮運將。加上今年10月18日,少女與一名男姓友人外出替姐姐買生日禮物,郭男得知後,懷疑少女變心,竟醋勁大發,當場變身恐怖情人,持槍抵住自己太陽穴,揚言和少女同歸於盡,少女美夢乍醒,決定和郭男分手,並報警指控郭男恐嚇及性侵。10月22日郭男前往少女就讀的補習班想接少女,遭埋伏警員逮捕到案,並在其住處、計程車內查獲改造手槍、子彈5發。
郭男之前就曾涉犯妨害性自主案,但檢方認為雙方合意未起訴。此案庭訊時,郭男承認與少女發生性行為,但未違反對方意願,也未拿槍脅迫對方與其嘿咻。
檢警轉而搜查郭男的手機及平版電腦,發現2人的嘿咻影片不是在摩鐵,就是在計程車內打野戰,且少女的神態及聲音,完全看不出遭郭男脅迫,少女還稱郭男老公,並透過Line傳裸照及鹹濕對話「我在自慰,你要不要看」、「老公,我要高潮了」給郭男,檢察官因此認定少女自願發生性關係,僅依與未成年性交、恐嚇、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、兒少保護法等罪起訴郭男。
除了看臉就是看錢的社會,如果一開始女生知道郭男是名窮運將,根本不會開始交往吧~~
引用來源:CK101







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